ATA律师团队成功的为客户抗辩配偶赡养费

与子女抚养费问题不同,子女抚养费通常意味着有抚养权的父母可以自动获得,而配偶赡养费的问题则要复杂得多,它总是涉及到权利获得的门槛问题。 配偶赡养费的获得有三个依据:补偿性、非补偿性和合同性。作为配偶赡养费申请人,您必须证明您有资格获得这三个依据中的至少一个。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同时在两个或三个依据上得到证明。事实上,许多配偶赡养费索赔都涉及补偿性和非补偿性索赔。(Moge v. Moge 1992 CanLII 25SCC,Bracklow v. Bracklow 1999 CanLII 715 SCC)但是,通过两个或多个依据得到证明并不意味着配偶赡养费的数额将增加一倍或几倍。我们将在另一篇文章中讨论赡养费的多少的问题。

 在 2024 Chen v. Zhang 558 2024bcsc558.pdf (canlii.org)案例中,ATA 法律团队代表申请被告人成功驳回了申请人要求获得临时配偶赡养费的请求。我们的主要论点是,申请人在宣誓书中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且不足,无法达到建立权利诉求的门槛,因此该问题应留待最终的庭审加以解决。 在驳回申请人的申请时,法官 Robinson 完全赞同ATA法律团队的观点,表示“申请人对其资产和收入来源的描述不明确且不令人满意。” “她的证据引发的问题多于答案,这些问题只能在最终庭审中解决。”

判决结论如下:

 [31] 如果原告有权获得配偶赡养费,最好在庭审时决定,届时法院将获得更完善的证据,可以通过交叉质询进行检验。此外,预计到庭审时,悬而未决的披露问题将得到解决,这样如果原告有任何权利得到赡养费,就可以参考她的财务状况(以及被告的财务状况)来确定。

 [32] 鉴于我面前的证据记录,原告尚未达到确立权利的门槛。

 [33] 在做出这一决定时,我也受到这一事实的影响,即该诉讼的审判将在不到五个月的时间内进行。虽然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等待这段时间并不短,但我相信原告在等待庭审结果期间能够维持与婚姻期间相同的生活水平。

[34] 鉴于这一结果,被告有权获得其申请费用。

作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列治文的顶级家庭法律师,ATA在为客户申请配偶赡养费和抗辩配偶赡养费方面都有着高超的技巧和丰富的经验。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ATA Law Corporation